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蛛丝马迹:犯罪现场专家讲述的故事》,很好看。其中有一个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我将它逐字敲下来,给它起了个名字:关于寻找的故事。我觉得你也会喜欢。
1995年10月,在北泽西的哈德逊河上,一具尸体被河水冲到了岸边。那具尸体基本上已经完全腐烂,变成了骷髅。我对尸体进行了检查,以确定他的年龄、性别、种族和身高。我得出的结论是:他是一名白种男子,年龄在40—60岁之间,身高大约在1.43—1.65米之间。他的嘴里仍然有部分假牙,并且他长着一副反颔。
我们将这些数据输入全国数据库,但是没有找到匹配的记录。贝尔根县检察官办公室请我给这具尸体作面部复原。我在1996年1月完成了这项工作并将这个复原了面部的颅骨还给了他们。他们在举行新闻发布会之前将它摆在了一个人的办公桌上。
有个人走进了检察官办公室。经我复原的头像就放在一个办公桌上。他看见之后说道:“这是我的朋友!”
他说在过去一年中他在纽约市到处寻找这位朋友,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他。他后来想:我在纽约已经找遍了,现在我要到新泽西州去找一下。
他们记录下了他所提供的信息。他的朋友是在1993年12月由他的妻子在纽约市报告失踪的,他们有他的牙科记录,他的身份得到了确认,但是他的死因一直没有被确认。
死者那位一直在寻找他的朋友是一名医生,他在国外待了好几年,直到1994年才回国。他说:“我一到纽约就开始向死者的所有熟人打听他的消息,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的任何情况。我很惊讶地发现,他的家人为了保留他们的廉租公寓而一直没有把他失踪的消息告诉他们的房主,他们把这件事看得比寻找失踪的亲人更为重要。他们从来没有向认识被害人的邻居们打听过他的消息。”
死者的这位朋友不断地向认识死者的人打听他的消息,曼哈顿警察局告诉他应该去失踪人口部门登记。在那里工作人员向他展示了自从1993年以来在纽约市所有六个区发现的几百具无名尸体的照片。他们告诉他,搜寻他的朋友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他最终在1995年放弃了这一努力。
1996年,他向他的一个侄子谈起了他失踪的朋友。他的侄子说:“你为什么不到哈德逊河的对面去找一下呢?”于是那位医生就给贝尔根县警察局打了电话,他们让他去找县检察官。那时我刚刚将这个复原的头像送过去,当他走进检察官办公室的时候,那个头像正好就放在办公室的一个桌子上。
他们至今仍然不知道被害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的家人甚至都懒得去报告他的失踪。但是他却有一位朋友一直在寻找他,并最终找到了他。话说我最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在那两天,我出门前都不忘往腋下喷洒香水,从头发中找出最恰当的几绺抹上啫喱,鞋子擦擦干净,挑一件干爽不侧漏的T恤,进了车厢就站得笔直,保持面带微笑或者神情坚毅…总之看上去我的人生正处于上升期,没准正值一生中最具有建设性的阶段。
因为实在不想有人将我同我手中的书对号入座——地铁里向来不缺像我这样的变态观察者——那个书名衰得不能再衰,偌大几个字:走下坡路的男人。
不过小说是真好看(翻译极赞),有些《大教堂》的味道,虽不及后者老到,但备足了可口的幽默和机灵。我们从那些每况愈下,失意、落魄,甚至形同怪物的普通人身上所见的也远不止消极,更有勇气和真性情——这类故事的魅力正在于此。
雅歌塔在书中借主人公之口说,“一切须属真实。我们所描述的是我们所看见的人、事,所听到、所做过的事。”“表达情绪的字眼太含糊不清,所以最好避免使用这样的字,而尽量去作事物、人物、自我的描写,也就是忠实地描绘事实。”
真实到极致的时候还剩下什么?冷酷。只有冷酷。
当一位作家以近乎白描的方式在你面前呈现了一个荒诞而残忍的世界时,你不妨说——哪怕只此一次——让那些细腻的心理描写和冗长的情感告白见鬼去吧。
尤其,不必怀疑“荒诞”的合理性。仅仅因为这位作家未就其笔下的事物向你提供任何解释、借口或妥协,你便认为它们背离了真实,这不仅不公平,还会导致你进一步的错误论断。
但你可以说它们是病态的。尽管你很可能清楚,我们身处的现实世界更加病态——在接受该事实的往复式过程中,我们有意无意习惯于佯装不解或反应滞后。除去虚伪或无知,我理解这是一种自我保护。
在《二人证据》结尾,一个改变整部故事的惊人秘密若隐若现,《第三谎言》因而更是让人期待。我不认为作者在玩什么叙述性诡计。注意第一部的名字,恶童日记,重点在于日记二字。如果“恶”出自想象,那么它的唯一目的只能是抵抗,令人绝望的抵抗。我不确定我是否猜对了,即使猜对了我也不会失落。
我想雅歌塔有办法制造一个比我的推测更为残酷的结局,并且无须证明就能令我相信是合理的。但我不会说那才是人生的真相。我不想在这里说这样的话。








